某外国建筑施工企业(某建筑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
谈设计单位代表业主管理施工合同?
1、一般是业主先委托一个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完成或接近完成时,业主再找一个承建商,按照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在这个过程中业主要分别同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联系,协调这两者之间的某些方面。在实行建设监理制之后,业主还要另选择一个监理单位。这样一来,参与建设项目的单位就增加了。
2、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代表或工程师可依据承包人提交的经核实的工程进度报表,按合同价拨付工程进度款;依据合同中的计日工单价、依据或参考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或合价,确定工程变更价和处理费用索赔。
3、《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也就是说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分别是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与设计承包人,应当由发包人分别与它们签订承发包合同,它们相互之间不存在承发包关系,不能签订承发包合同。
建筑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要重新核定资质吗?
建筑企业在实现规模扩张,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时,是否要重新核定资质。
是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的,继承原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申请重新核定,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资质。
下列七种情形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
法律主观:建筑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要重新定资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的,继承原资质的企业要申请重新核定,但可以简化审批手续,如果注册资本金和注册人员等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可以直接进行证书变更。
【答案】:D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如下: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违法分包、转包的。
3、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发布时间: 202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