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_bg3

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与境外保险(建筑施工企业与境外保险的区别)

 

项目要求施工人员个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是否合规

你好,根据《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险,不是强制性的,所以有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不愿意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时保险公司也大都不愿意给风险性比较大的工程承保。

尽管建工险不属于强制性保险,但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购买该保险,否则不允许开工。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这是建筑施工企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

需要。根据《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监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不论是否创建文明工地都是需要施工单位统一给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购买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的。

是强制性的。小公司都是甩给项目部,由项目部统筹安排。安全管理必须有意外伤害险。区县建设委员会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交付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办理施工。

这部分损失费用属于责任赔偿,若要细分,应被归为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如安全生产保险类下的雇主责任保险,其保险责任内就包括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属于财产保险范畴。建工意外险,是以团体形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它的保险标的是建设施工相关人员的身体。

现在国家规定,施工单位需要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统一购买建筑工人意外保险。本意外伤害保险的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种类主要包括个人和团体。团体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由企业为工人购买。其次,要考虑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首先,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面临很大的事故风险。

建筑工程规费包括哪些

1、工程规费是什么?规费 规费是指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要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简称规费)。内容包括: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建设工程规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按省发布各专业费率执行。社会保险费:按省发布费率执行。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缴纳。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险费。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4、主要考察的是:规费的构成,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1)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4)生育保险费:(5)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建筑工程规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间接费 ①工程排污费 ②工程定额测定费 ③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施工企业工伤保险期间

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

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主要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来确定的。建设工程中,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一般为1%;但是,也有的企业缴纳0.5%和0%等。各地区关于缴费比例各不相同,就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要到人社部门具体询问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

施工企业要办理工程工伤保险的延期手续的,需要在合同的工期到期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效的协议,之后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及时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备案,申请工伤保险延期。但每次申请延期的期限一般不能超过半年。工伤保险期限不得超过工程建设项目竣(交、完)工合格验收的期限。

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可以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延期备案手续;工伤保险期限不得超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合格验收的期限。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相关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法律分析:可以。建筑企业承建的工程延长施工期限的,缴费单位必须提前30天填写《建筑业企业工程延期申请表》向保险关系股申报备案,申请工伤保险延期。但每次申请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_百度...

一般保险金额大的话一个就行了第九条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廊劳社办[2007]107号)执行。

看当地规定吧。我去看看。一般保险金额大的话一个就行了 第九条 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廊劳社办[2007]107号)执行。

切实加快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为建设项目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用人单位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可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按建设项目参加本市工伤保险。

昨(2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推进建设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建设施工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列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的保险中,属于非强制性保险的...

解析: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是否投保意外伤害险由建筑施工企业自主决定。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但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投保意外伤害险并非强制性规定,是否投保意外伤害险由建筑施工企业自主决定。

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交纳工伤保险费是其应 尽的法定义务,但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投保意外伤害险并非强制性规定,是否投保意外伤害险由建筑施 工企业自主决定。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原《建筑法》第四十八条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意外伤害保险。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显示: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法律规定强制要求企业为劳动者购买的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该保险,以保障这些职工在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建筑施工企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1、团体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但是这也是需要根据情况来判断的,比如说用人单位为高危工作人员投保团体人身意外险,以及因为工作原因需要出差的时候,所购买的保险,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2、团体意外保险可以税前扣除的是分情况来看的,如果企业是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这些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其中高危作业人员是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职业的。

3、这个算是公司给建筑工人的福利,建筑施工企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支付的是能够全额在税前扣除的。但不知是否这个政策全国各地都统一。

4、我的理解,建筑工地的工人属于特殊工种,给工地工人购买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5、对于是否税前扣除,比较适用于高危职业,如果企业是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

6、保险小编帮您解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小诺解您好!如果企业是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发布时间: 2024-09-30